证券从业者炒股屡禁不止 该如何完善监管?-今日聚焦
每经评论员 王砚丹
(相关资料图)
证券从业者炒股屡禁不止,已成为资本市场“顽疾”。
近期,安徽证监局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华安证券前员工杨爱民在职期间长期炒股,交易时间从2000年开始长达21年,累计交易金额逾9亿元。但因扣除税费后交易亏损,最终杨爱民被罚25万元。
巧合的是,由于这位杨爱民与去年4月华安证券辞职的原总裁同名,因此一度成为市场和行业焦点话题。
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可谓屡禁不绝。相关统计显示,光是2023年以来,各地证监局至少因从业者违规炒股开出9张罚单。违规炒股者赔本的不少,如前述疑似华安证券原总裁杨爱民,经历了数个牛熊轮回,21年竹篮打水一场空。还有曾经赚得盆满钵满的,如2022年被查出的海通资管原副总监,违规炒股7年,获利近5500万元,却最终落得个“没1罚1”的下场,除了违法所得要全额上缴外,还要再缴纳近5500万元罚款。
禁止证券从业者炒股,是为了防止从业人员利用信息优势牟取不正当利益,侵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,维护资本市场公平交易秩序。新证券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,证券交易场所、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,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,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,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、借他人名义持有、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,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。并且,对违法违规者也规定了严格处罚措施。
即便如此,仍有不少证券从业者明知故犯,归根结底还是抱有侥幸心理。一旦认为潜在收益远高于所冒风险,就有铤而走险的冲动。笔者认为,未来要杜绝此类情况发生,可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:
一是在监管方面继续加大对证券从业者违规炒股行为的查处力度。对违规者不但应予以经济上的惩罚,还应视情节严重程度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针对投行、资管、自营、IT等条线从业者,监管在关注违法炒股本身的同时,还应重点关注是否可能存在内幕交易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,只有真正做到全覆盖执法、全链条追责、全力度打击,才能对心怀侥幸者有更大的震慑。
二是证券公司应承担员工违规行为的主体责任,进一步完善有关禁止员工炒股的内控制度并严格落地。一方面,应对员工、员工家属证券账户进行重点监控,要求员工及利害关系人证券基金投资进行定期申报;另一方面,对投行、资管、自营、IT等关键员工可获取的信息范围进行严格控制,既保护公司商业秘密,也防止少数员工因获取某些信息而心生贪欲。
三是券商应继续加强对员工教育力度,对包括违规炒股、代客理财等重点案例进行定期宣讲,引导员工专注主业,恪守职业道德,以专业服务赢得客户信赖,获取正当报酬。
值得一提的是,关于是否“一刀切”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,一直有所争议。去年2月18日,证监会表示,下一步将深入研究证券从业人员股票买卖有关规定,进一步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精细化管理,强化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约束机制。但在新的制度出台之前,从业者应严格遵守证券法规定,不要心存侥幸。